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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

4. 7.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,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、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、设备表、设计图纸、计算书。

4.7.2 图纸目录。应先列新绘图纸,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。

4.7.3 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。
1 设计说明。
1)简述工程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使用功能、层数、建筑高度等;
2)列出设计依据(内容见第3.8.2条第1款),说明设计范围;
3)暖通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(室内设计参数参见表3.8.2);
4)热源、冷源设置情况、热媒、冷媒及冷却水参数,采暖热负荷、折合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,空调冷热负荷、折合冷热量指标,系统水处理方式、补水定压方式、定压值(气压罐定压时注明工作压力值)等;
注:气压罐定压时工作压力值指补水泵启泵压力、补水泵停泵压力、电磁阀开启压力和安全阀开启压力。
5)设置采暖的房间从采暖系统形式,热计量及室温控制,系统平衡、调节手段等;
6)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,空调风系统及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,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和水系统制式,系统平衡、调节手段,洁净空调净化级别,监测与控制要求;有自动监控时,确定各系统自动监控原则(就地或集中监控),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等;
7)通风系统形式,通风量或换气次数,通风系统风量平衡等;
8)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,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、风量确定、控制方式,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;
9)设备降噪、减振要求,管道和风道减振做法要求,废气排放处理等环保措施;
10)在节能设计条款中阐述设计采用的节能措施,包括有关节能标准、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和以“必须”、“应”等规范用语规定的非强制性条文提出的要求。
2 施工说明。施工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:
1)设计中使用的管道、风道、保温等材料选型及做法;
2)设备表和图例没有列出或没有标明性能参数的仪表、管道附件等的选型;
3)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要求;
4)图中尺寸、标高的标注方法;
5)施工安装要求及注意事项,大型设备安装要求参照第4.8.3条第2款第1项;
6)采用的标准图集、施工及验收依据。
3 图例。
4 当本专业的设计内容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承担设计时,应明确交接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。

4.7.4 设备表(参见表3.8.3),施工图阶段性能参数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。

4.7.5 平面图。
1 绘出建筑轮廓、主要轴线号、轴线尺寸、室内外地面标高、房间名称,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。
2 采暖平面绘出散热器位置,注明片数或长度,采暖干管及立管位置、编号,管道的阀门、放气、泄水、固定支架、伸缩器、入口装置、减压装置、疏水器、管沟及检查孔位置,注明管道管径及标高。
3 二层以上的多层建筑,其建筑平面相同的采暖标准层平面可合用一张图纸,但应标注各层散热器数量。
4 通风、空调、防排烟风道平面用双线绘出风道,标注风道尺寸(圆形风道注管径、矩形风道注宽×高)、主要风道定位尺寸、标高及风口尺寸,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,消声器、调节阀、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,标注风口设计风量(当区域内各风口设计风量相同时也可按区域标注设计风量)。
5 风道平面应表示出防火分区,排烟风道平面还应表示出防烟分区。
6 空调管道平面单线绘出空调冷热水、冷媒、冷凝水等管道,绘出立管位置和编号,绘出管道的阀门、放气、泄水、固定支架、伸缩器等,注明管道管径、标高及主要定位尺寸。
7 需另做二次装修的房间或区域,可按常规进行设计,风道可绘制单线图,不标注详细定位尺寸,并注明按配合装修设计图施工。

4.7.6 通风、空调、制冷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。
1 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,绘出通风、空调、制冷设备(如冷水机组、新风机组、空调器、冷热水泵、冷却水泵、通风机、消声器、水箱等)的轮廓位置及编号,注明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。
2 绘出连接设备的风道、管道及走向,注明尺寸和定位尺寸、管径、标高,并绘制管道附件(各种仪表、阀门、柔性短管、过滤器等)。
3 当平面图不能表达复杂管道、风道相对关系及竖向位置时,应绘制剖面图。
4 剖面图应绘出对应于机房平面图的设备、设备基础、管道和附件,注明设备和附件编号以及详图索引编号,标注竖向尺寸和标高;当平面图设备、风道、管道等尺寸和定位尺寸标注不清时,应在剖面图标注。

4.7.7 系统图、立管或竖风道图。
1 分户热计量的户内采暖系统或小型采暖系统,当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系统透视图,比例宜与平面图一致,按45°或30°轴侧投影绘制;多层、高层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,应绘制采暖立管图并编号。上述图纸应注明管径、坡度、标高、散热器型号和数量。
2 冷热源系统、空调水系统及复杂的或平面表达不清的风系统应绘制系统流程图。系统流程图应绘出设备、阀门、计量和现场观测仪表、配件,标注介质流向、管径及设备编号。流程图可不按比例绘制,但管路分支及与设备的连接顺序应与平面图相符。
3 空调冷热水分支水路采用竖向输送时,应绘制立管图并编号,注明管径、标高及所接设备编号。
4 采暖、空调冷热水立管图应标注伸缩器、固定支架的位置。
5 空调、制冷系统有自动监控时,宜绘制控制原理图,图中以图例绘出设备、传感器及执行器位置;说明控制要求和必要的控制参数。
6 对于层数较多、分段加压、分段排烟或中途竖井转换的防排烟系统,或平面表达不清竖向关系的风系统,应绘制系统示意或竖风道图。

4.7.8 通风、空调剖面图和详图。
1 风道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的部位,应绘剖面图或局部剖面。
2 绘出风道、管道、风口、设备等与建筑梁、板、柱及地面的尺寸关系。
3 注明风道、管道、风口等的尺寸和标高。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。
4 采暖、通风、空调、制冷系统的各种设备及零部件施工安装,应注明采用的标准图、通用图的图名图号。凡无现成图纸可选,且需要交待设计意图的,均需绘制详图。简单的详图,可就图引出,绘制局部详图。

4.7.9 室外管网设计深度要求见第4.8. 7条。

4.7.10 计算书。
1 采用计算程序计算时,计算书应注明软件名称,打印出相应的简图、输入数据和计算结果。
2 采暖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:
1)每一采暖房间耗热量计算及建筑物采暖总耗热量计算;
2)散热器等采暖设备的选择计算;
3)采暖系统的管径及水力计算;
4)采暖系统设备、附件选择计算,如系统热源设备、循环水泵、补水定压装置、伸缩器、疏水器等。
3 通风、防排烟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:
1)通风、防排烟风量计算;
2)通风、防排烟系统阻力计算;
3)通风、防排烟系统设备选型计算。
4 空调设计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:
1)空调冷热负荷计算(冷负荷按逐项逐时计算);
2)空调系统末端设备及附件(包括空气处理机组、新风机组、风机盘管、变制冷剂流量室内机、变风量末端装置、空气热回收装置、消声器等)的选择计算;
3)空调冷热水、冷却水系统的水力计算;
4)风系统阻力计算;
5)必要的气流组织设计与计算;
6)空调系统的冷(热)水机组、冷(热)水泵、冷却水泵、定压补水设备、冷却塔、水箱、水池等设备的选择计算。
5 必须有满足工程所在省、市有关部门要求的节能设计计算内容。